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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8-27 18:00:00 点击数:次 字体:【
  •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团中央和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与《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团省委和省教育工委《深化全省学校共青团改革的具体举措》赣青联〔2020〕22号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青年学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重视和加强第二课堂建设”的重要要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是聚焦人才培养总目标,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彰显人才培养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现实需要。

      第三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第二课堂育人成果的生动呈现。通过该制度推动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学校学生参与第二课堂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的一整套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全面记录学生的成长发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活动类别与范围

      第四条课程(项目)是“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基础。本办法予以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的课程(项目)共包含“思想政治”“志愿公益”“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文化体育”等五个模块。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报告、演出展览、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内容,不在此认定范围内。

      (思想政治类:

      主要包括课程或项目包括参加各类主题团日活动、主题思政活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会、“鄱阳红”大学生骨干培训、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宣讲团、红色场馆参观学习、红色故事配音比赛、红色经典阅读活动、红色话剧表演、参加微团课比赛、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思政类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思政类讲座等。

      (二)志愿公益类:

      主要包括参加暑期“三下乡”活动、“返家乡”活动、参加各种社区志愿公益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参与无偿献血大学生社区实践活动、旧衣回收,爱心捐书等活动、参与全国大学生志愿宣讲团、寒暑假公益活动、推广“普通话”志愿活动等。

      (三)学术科技类:

      主要包括参加各类学科讲座(以正式通知为准)、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词达人比赛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例如: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机器人竞赛、师范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类活动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

      (四)创新创业类:

      主要包括参加挑战杯宣讲会、创新创业类培训会、企业招聘会、优秀校友回校分享会、各类就业指导讲座、创新创业展览会、参与各类创新课题、创新项目、创新创业竞赛、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的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进入校孵化基地或省市孵化器、工业园区、开发区的学生创业者,经工商部门批准创办一年以上,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五)文化体育类:

      主要包括参加运动会竞赛,参加校、院级群众性体育比赛,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大中小合唱比赛、“音体美”融合角活动、草坪音乐节、社团公开课、“乒博杯”乒乓球比赛,“新生杯”羽毛球和乒乓球比赛,“昕雯”杯乒乓球比赛,摄影比赛,校园最强音比赛、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心理情景剧、朗诵比赛、辩论比赛等文化体育类活动。

      第五条各学院、各相关单位结合学校第二课堂育人目标指向和专业特点,不断丰富项目供给、活动供给、内容供给,以满足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需求,深化育人成效。

      第三章学分的认定

      第六条第二课堂的学分认定标准:①每参加一个活动方可获得0.1学时(即0.1学分);②每学期五个门类的活动每类均参加一次,方可获得0.5学分,凡任一门类活动未参加,无法获得学分,每一学期至多获得0.5个学分;③若上一学期参加的各类活动多于一学期所规定活动数目,则可累加至下一学期结算每年5月底及11月底,后台将导出所有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并发送至各学院,经学院审核后,加盖校团委的公章便可认定成绩并发放学分(注:12月至次年5月所获得的学时记录为第一学期所获学时;6月至11月所获得的学时记录为第二学期所获学时)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外,第二课堂学分达到2分方可毕一上学期学生,不足0.5学分下发学分预警通知书;大一下学期学生,不足1学分下发学分预警通知书;大二上学期学生,不足1.5学分下发学分预警通知书。大二下学期学生,不足2学分下发学分预警通知书。未修满学分的毕业生将不予以发放毕业证。

      第八条若个人或团体未参加赣青二课上发起的活动,但获得符合以上五种活动类型的荣誉证书和相关证明,可通过“奖励申报”进行学分认定,于每年111日至1130日进行本学年第一学期的学分申报审核,每年51日至531日进行本学年的第二学期的学分申报审核,学生可在该时间内提交个人奖励申报,奖励认定由学院审核后加盖学校教务处实践科公章统一认定

      第九条第二课堂的学分认定程序如下: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赣青二课堂后台的截图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学院核查:学院团委对各班级学生填写的确性进行审核;评议公示: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组认定结果审议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部门审核: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组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校团委审核并备案;结果审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组将结果报校教务处登记录分。

      第四章成果运用

      第九条学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第二课堂成绩单”应作为评选或推荐的参考要素。

      第十条第二课堂成绩单”是学生进行自我展示、自我推介的有效凭证,可用于求职、升学、存档使用。

      第十一条社会用人单位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可结合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能力评价,更好地实现双向选择。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共青团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校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第十三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的制订、第二课堂平台建设及“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管理工作,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的组织和活动质量进行监督,对成绩认证工作进行抽检、复审,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

      第十四条各学院成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组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院领导任组长,各学院学工办主任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全院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包括规划设置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课程(项目、组织协调课程(项目)开展、信息系统管理队伍建设、审核各班级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结果并在院内公示等。

      第十五条在“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涉及、但确有需要纳入大学生赣青二课学分体系实施的课程或项目,各学院工作组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依照本办法进行学分认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从2024级本科生开始实施,2023本科生需完成一半的学分要求,2023本科生之前入学的本科生按原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赣青二课成绩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五大类别活动明细表

    ​类别

    活动明细

    思想政治类

    各类主题团日活动、主题思政活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会、“鄱阳红”大学生骨干培训、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宣讲团、红色场馆参观学习、红色故事配音比赛、红色经典阅读活动、红色话剧表演、参加微团课比赛、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思政类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思政类讲座等

    志愿公益类

    暑期“三下乡”活动、“返家乡”活动、各种社区志愿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无偿献血大学生社区实践活动、旧衣回收,爱心捐书等活动、全国大学生志愿宣讲团、寒暑假公益活动、推广“普通话”志愿活动

    学术科技类

    各类学科讲座(以正式通知为准)、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词达人比赛、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例如: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机器人竞赛、师范技能竞赛等学科竞赛类活动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

    创新创业类

    挑战杯宣讲会、创新创业类培训会、企业招聘会、优秀校友回校分享会、各类就业指导讲座、创新创业展览会、各类创新课题、创新项目、创新创业竞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的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进入校孵化基地或省市孵化器、工业园区、开发区的学生创业者,经工商部门批准创办一年以上,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文化体育类

    运动会竞赛,校、院级群众性体育比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大中小合唱比赛、“音体美”融合角活动、草坪音乐节、社团公开课、“乒博杯”乒乓球比赛,“新生杯”羽毛球和乒乓球比赛,“昕雯”杯乒乓球比赛,摄影比赛,校园最强音比赛、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心理情景剧、朗诵比赛、辩论比赛等文化体育类活动

      附件2:赣青二课使用手册